威斯特伐利亚和约
威斯特伐利亚和约是象徵三十年战争结束而簽定的一系列和約,簽約雙方分別是統治西班牙、神聖羅馬帝國、奧地利的哈布斯堡王室和法國、瑞典以及神聖羅馬帝國內勃兰登堡、萨克森、巴伐利亚等諸侯邦國。而在1648年10月24日签定的西荷和約,正式確認了威斯特伐利亚這一系列和约,並象徵三十年战争结束。
一般史學家會視1635年的布拉格和約和1659年的比利牛斯和約為威斯特伐利亚和约系列之一。
和約主要內容如下:
- 重申1555年的奥格斯堡宗教和约和1635年的布拉格和約继续有效
- 哈布斯堡皇室承認新教在神聖羅馬帝國內的合法地位,同時新教諸侯和天主教諸侯在帝國內地位平等
- 神聖羅馬帝國內閣諸侯邦國可自行訂定官方宗教,其中归正宗加尔文教派獲帝國承認為合法宗教
- 神聖羅馬帝國內閣諸侯邦國有外交自主權,唯不得對皇帝及皇室宣戰
- 正式承認荷蘭和瑞士為獨立國家
- 哈布斯堡皇室的部分外奧地利領地被迫割與法國,瑞典和部分帝國內的新教諸侯
- 普法爾茨(Palatinate)公國一分為二
- 神聖羅馬皇帝選舉不得在現任皇帝在世時進行,以免皇帝干預,影響結果
- 法國和瑞典在神聖羅馬帝國議會有代表權,巴伐利亞公爵被封為選帝侯
此和約導致奧地利哈布斯堡皇朝失去大量領地,也削弱了皇朝對神聖羅馬帝國內各邦國的控制,使皇朝陷入中衰,也使德國陷入封建分裂的時代。


